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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度補助農民購置農機及農業加工設備受理登記

    一、申請人應備文件:

    1.國民身分證

    2.印章

    3.農業用地之土地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本鄉轄內)

    (一)土地使用類別須為農牧用地、都市計畫區內農業區、保護區或國家公園內農業用地及林業用地

    (二)申請造林、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在案者不得申請

    4.若土地為租賃,另須檢附租賃契約書及立約雙方身分證影本

    二、申請時間及地點:各村辦公處,上午09:00~中午12:00 

    (各村申請時間請參閱圖片檔)

    ※請農民可於規定時間至各村申請地點辦理登記,不克前來者請於115年9月1日至115年9月30日止至本所農業經濟課辦理申請。

    三、申請方式:

    1.於申請登記期限截止,發函通知符合申請資格至鄉公所公開辦理抽籤決定補助對象

    2.年度預算經費有限,若申請人多於機種核定時,

    則採公開抽籤決定,抽籤未到場者以棄權論,申請人不得提任何意義。

    3.若申請人少於核定機種數,則不辦理抽籤。

    4.112年至114年間已獲得相同機種補助之農戶,不列入本年度補助範圍。

    四、公開辦理抽籤時間及地點:

    1.時間:115年10月13日(二)上午09:30時 (暫定;若變更日程另於公文通知)

    2.地點:秀林鄉公所停車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