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農業部農糧署115年8月18日農糧果字第1151123653號函辦理。
二、 為輔導外銷業者與供貨單位契作契銷,依目標市場需求計畫產銷,落實外銷文旦辭水、分級包裝及農藥殘留自主檢驗,並以產銷履歷溯源管理確保供貨量質,拓展國際市場,符合旨揭辦法規定者,得申請相關獎勵。
三、 旨揭獎勵辦法重點如下:
(一) 執行期間:115年9月1日至115年10月31日止。
(二) 目標市場:日本。
(三) 執行目標及獎勵上限:100公噸。
(四) 執行單位:台灣蔬果輸出業同業公會。
(五) 獎勵對象:供貨單位及外銷業者。
(六) 獎勵方式:
1、 分級包裝獎勵:外銷文旦貨源通過產銷履歷驗證,且果實逐粒黏貼產銷履歷標籤,每公斤獎勵5元,其中外銷業者1元、供貨單位4元。
2、 附加獎勵:供貨單位集貨場通過產銷履歷分裝、流通驗證者,除前開獎勵外,供貨單位每公斤再增加1元。
(七) 餘未詳列事宜,請依旨揭獎勵辦法辦理。
四、 另彙整輸日文旦供貨及低溫檢疫作業流程(如附件),提供外銷業者及供果農民參考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