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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度荖溪(文蘭村)水質水量保護區-環境清潔維護僱工實施計畫人力進用辦法公告(06/26錄取公告)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辦理「115年度荖溪(文蘭村)水質水量保護區-環境清潔維護僱工實施計畫」錄取公告

    一、徵選米亞丸部落徵選環境清潔僱工12名    錄取12名 如下表列

    報名編號

    姓名

    報名編號

    姓名

    報名編號

    姓名

    報名編號

    姓名

    13

    高 O 芳

    4

    林 O 茂

    5

    林 O 儀

    9

    李 O 福

    1

    鄧 O 英

    11

    鄭 O 梅

    14

    艾 O 金

    2

    施 O 萍

    12

    李 O 美

    8

    劉 O 勝

    3

    李 O 光

    6

    田 O 珠

    以上錄取人員於115年7月1日上午08:00於文蘭村辦公處辦理抽籤上工梯次
     第一梯次僱用4名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第二梯次僱用4名自115年9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第三梯次僱用4名自115年1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徵選重光部落徵選環境清潔僱工12名    錄取12名 如下表列

    報名編號

    姓名

    報名編號

    姓名

    報名編號

    姓名

    報名編號

    姓名

    6

    李 O 生

    9

    李 O 雄

    3

    艾 O 義

    7

    高 O 子

    4

    田 O 玉

    8

    鄧 O 明

    10

    艾 O 賜

    12

    劉 O 紙

    11

    徐 O 富

    1

    謝 O 麗

    5

    張 O 英

    2

    游 O 玉

    以上錄取人員於115年7月1日上午08:00於文蘭村辦公處辦理抽籤上工梯次
     第一梯次僱用4名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第二梯次僱用4名自115年9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第三梯次僱用4名自115年1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三、徵選 行政人員1名    錄取1名 如下表列

    報名編號

    姓名

    1

    艾 O 兒

    錄取人員於115年7月1日上午08:00報到上工
     雇用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四、徵選重光部落簡易自來水區域管養暨環境維護1名  錄取1名 如下表列

    報名編號

    姓名

    2

    艾O生

    錄取人員於115年7月1日上午08:00報到上工

    雇用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壹、    計畫依據:

    花蓮縣政府115年1月20日府建水字第1150015084號函。

    貳、    計畫目的

    為鼓勵社區及部落居民,運用社區及部落現有資源,推動環境保護及綠美化工作,追求合於國民健康、安全及舒適之生活環境品質。

    參、計畫內容:

    環境清潔維護員及行政業務人力進用:

          (一)甄選員額及實施方式:

    1.僱用環境維護(外勤)人員。

    僱用期間

    (1)    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8月30日止8名(米亞丸4人、重光4人),每人每月執行20天工,為期2個月共計40天工。

    (2)    自115年9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8名(米亞丸4人、重光4人),每人每月執行20天工,為期2個月共計40天工。

    (3)    自115年1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8名(米亞丸4人、重光4人),每人每月執行20天工,為期2個月共計40天工。

    2.僱用行政業務人員1名。

    僱用期間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每人每月執行20天工, 為期六個月共計120天工。

    3.僱用文蘭村重光部落簡易自來水區域管養暨環境維護(外勤)人員1名。

    僱用期間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每人每月執行20天工, 為期六個月共計120天工。

    (二)限定報名:戶為單位,名額一戶1人報名。

    (三)遴選資格:

    1.外勤施作人員(含簡易自來水區域管養人員):

    (1)設籍本(秀林)鄉且實際居住文蘭村米亞丸及重光部落實際居住滿1年以上之村民。

    2.行政業務人員:

    (1) 設籍本(秀林)鄉且實際居住文蘭村米亞丸及重光部落實際居住滿1年以上之村民。

    (2)學歷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3)需具備基本行政及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3.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經評選為佳者可優先錄取。

           (四)工作內容:

    1.文蘭村環境清潔維護。

    2.行政管理工作。

               3.配合鄉公所臨時交付之任務。

           (五)薪資給付:

    1.工資為每日新臺幣1,568元整。

    2.依臨時僱工工資標準編列。(含勞健保費)

    3.進用人員比照人事法規進用程序辦理。

    (六)報名日期期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自115年6月2日(星期二)起至115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17時截止報名。

    2.報名方式:

    (1)報名資訊公開於本所網站及文蘭村辦公處公告欄,報名方式一律親自至文蘭村辦公處確實填寫報名表並附上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2)連絡電話:03-8612116#205林先生、#202沈先生、#208胡先生

    03-8641151文蘭村辦公處

    3.面試時間:115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10時前辦理報到,逾時則不受理。

    4.面試地點:花蓮縣秀林鄉文蘭村辦公處2樓。

    5.評選方式:本所聘請評選委員3人,以書面資料暨面試方式進行評選。


    肆、附則:

    (一)錄取及進用:

        甄試成績依各委員評分加總後之平均值計算,依應試人員成績高低排序予以錄取,另遇同分狀況依配合度分數高者優先錄取,並於本所網站公告錄取名單,由本所另行通知進用日期及報到相關事宜。期間如獲聘人員因故停止僱用,則優先自參加面試未錄取者,依分數高低依序遞補,本次甄選均無符合報名資格者,則不上網公告。

    (二)本所依所附資料辦理初審,所檢附證件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概由當事人負責;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不另行通知。

    (三)本所進用之人員應自行主動提出告知有無農、漁保或其他特殊身份別(例如身

        障或中低收等…);若致影響喪失自身權益者,須自行承擔。

       (四)本計畫執行期間如遇國定假日《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條

           規定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本所應依法給假並給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