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人員名單 1.杜繕全 君
秀林鄉公所徵幸福巴士駕駛員公告 一、 職缺機關: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二、 職缺業務: 中區幸福巴士駕駛員 三、 職稱:臨時約用人員 四、 名額:1名 五、 工作地點:花蓮縣秀林村辦公處,必要時得配合甲方之需要,接受甲方合理之調動。 六、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操守良好,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2、 具有交通部公路總局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定期訓練證明在期限內者優先。 3、 男女均可(男須役畢),並無任何違法記錄者。 七、 工作項目內容: (一)擔任部落幸福專車司機接送村民等事項。 (二)巴士內外環境清潔等事項。 (三)其他本所、所在村辦公處交辦事項或各項活動支援。 八、 待遇:依花蓮縣政府所屬機關臨時約用人員支用月薪薪點250標準表31,175元。 九、 工作期間:自簽約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依年度考核ㄧ年一簽) 十、 報名方式:請檢具以下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掛號或親送(委託亦可)至花蓮縣秀林鄉秀林62號(花蓮縣秀林鄉公所社會課收)。 1、 履歷表 2、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備查),男須另繳交役畢證明。 3、 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正本備查,繳交影本存查)。 4、 交通部公路總局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定期訓練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5、 最近一年內公立醫療院所健康檢查合格證書。 6、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7、 最近二年內無肇事紀錄者證明。 十一、 面試時間:訂於110年1月 13 日(星期三) 上午10時,於本所2樓中型會議室,面試時間不另通知,當日未出席者視同棄權。 十二、 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 1月 12 日(星期二) (簽准日起公告5日)下午5時截止。 (逾期者恕不受理,不論錄取與否,一律不退件,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所社會課03-8612116#307、316-317) ※附件:「履歷表」請自行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