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兵籍調查
每年邀集村幹事就兵籍表之建立、通知書之送達與實地調查事項及其他徵兵處理相關事項辦理講習。
二、徵兵檢查
按花蓮縣政府排訂之徵兵檢查日期送達役男徵兵檢查通知及體位判定結果通知,並完成役政資訊系統體位判等結果登錄。
三、抽籤業務
每月完成已判定常備役體位役男軍種兵科抽籤及戶役政資訊系統抽籤結果登錄。
四、徵集
(一)每月月底前統計造報次月列管常備兵、補充兵可徵役男人數統計表,函送花蓮縣政府。
(二)依據徵兵規則之規定,填發梯次預備員通知書,於應徵役男缺額時遞補入營(入營次日起算五日內),以免梯次流路缺額。
五、征屬生活輔助
辦理貧困征屬一次安家費於役男入營次月前發放,三節生活扶助金均由縣政府統交郵局於節前七天內轉存該役男屬帳戶內。
六、後備軍人異動管理
管理後備軍人退伍離營歸鄉報到、每週辦理列管通報表及列管異動資料通報表等均期限內如期完成。 |